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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商性质:生产厂家
更新时间:2024-08-11
简要描述:
上海吊磅秤 电子吊钩秤电子吊秤要由传感器、秤架、称重显现掌握器三大全体组成,是将传动带上物品的分量传送给称重传感器的荷重接受和传送安装,也是物品称量进程中*度转换环节,因为它是电子传动带秤主要的组作成体。某个环节的准确度和稳固性对于电子传动带秤的功能优劣起着决议性的作用使用中也要注意避免吊秤传感器使用过载
品牌 | XIANG CHUAN/香川 | 类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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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吊磅秤 电子吊钩秤
电子吊秤的工作原理以电子元件-称重传感器,放大电路,AD转换电路,单片机电路,显示电路,键盘电路,通讯接口电路,稳压电源电路等电路组成。
无线吊秤的工作原理
物体的重量通过吊钩作用于传感器,经传感器转换为相应的模拟电压信号传送至数据采集板,经放大、滤波、A/D 转换成相应的数字信号,经无线传输系统送到仪表的数据处理板处理后获得相应的重量数据,由仪表显示屏显示数字,该重量数据可通过串行口输出,需要时通过打印机打印、送大屏幕显示器显示或送上位计算机。
直视式吊秤的工作原理
物体的重量通过吊钩作用于传感器,经传感器转换为相应的模拟电压信号送数据采集板,经放大、滤波、A/D 转换成相应的数字信号,再经仪表的数据处理板处理后获得相应的重量数据,由显示屏显示数字,该显示屏直接镶嵌在吊秤秤体上。操作者直接从秤体的显示窗口查看重量数据等相关的信息。
当物体吊挂在拉力表吊钩上时,压力施给传感器,该传感器发生形变,从而使阻抗发生变化,同时使用激励电压发生变化,输出一个变化的模拟信号。该信号经放大电路放大输出到模数转换器。转换成便于处理的数字信号输出到CPU运算控制。CPU根据键盘命令以及程序将这种结果输出到显示器。直至显示这种结果。
1型号
根据QB 1563的规定编制,含义如下。
O □ S-□ □-□□
型式代号
修改序号(以ABC…表示)
规格(以吨为单位)
示值型式(数字)
传力结构或转换特征
类别(吊秤)
2规格
用以吨为单位的大量程表示。对于大量程小于1吨的吊秤,型号中的规格用去掉小数点表示。例如0.5用05表示,5㎏用0005表示。
3.1基本参数
电子吊秤的基本参数有准确度等级、检定分度值e、大称量(Max)、小称量(Min)和工作级别。
准确度等级 | 符号 |
中准确度级 | Ⅲ |
普通准确度级 | IIII |
3.2检定分度值e
e=d,d为实际分度值。
检定分度值e以含质量单位的下列数字之一表示:
1×10k.2×10k.5×10k(k为正整数、负整数或零)
3.3与秤准确度等级有关的检定分度值、检定分度数和小称量
准确度等级 | 检定分度值e | 检定分度数n=Max/e | 小称量 Min | |
小 | 大 | |||
Ⅲ | 5g≤e | 500 | 10 000 | 20e |
IIII | 5g≤e | 100 | 1000 | 10e |
1)用于贸易结算的秤,其小检定分度数对Ⅲ,n=1000;对IIII,n=400
3.4工作级别
与起重机配合工作的电子吊秤应按GB/T 3811-1983中4.1.3确定其工作级别。
大称量大于或等于1吨的电子吊秤应按工作级别不低于M5级设计。
1.1大允许误差
电子吊秤加卸标±准载荷时的大允许误差
GB/T11883-2002
大允许误差 | 标准载荷m以检定分度值e表示 | |
Ⅲ | IIII | |
±0.5e ±1.0e ±1.5e | 0≤m≤500 500<m≤2000 2000<m≤10000 | 0≤m≤50 50<m≤200 200<m≤1000 |
1.2 使用中检验的大允许误差,是表中规定的大允许误差的两倍。
1.3 误差计算的基本规则
1.3.1影响因子
各种误差应在标准测试条件下测试,当测定一个因子的影响效果时,其他所有的影响因子也应保持稳定在接近正常值。
1.3.2化整误差的消除
应消除任何包含于数字示值中的化整误差。
1.3.3净重值的大允许误差
大允许误差均适用于除皮后的净重值,预置皮重值除外。
1.4误差分配
对电子吊秤各模块单独测试时,应按JJG555-1996中4.4.4规定进行误差分配。
1.4检定时的测试
提交测试的电子吊秤应进行整机测试。
2称量结果间的允许误差
不管称量结果如何变化,任何一次称量结果的误差,应不大于该称量的大允许误差。
2.1重复性
对同一载荷,多次称重结果之差,应不大于该称量的大允许误差的值。
2.2旋转
载荷垂直起吊后在水平360º范围内旋转任意角度,示值误差均应符合5.1.1的规定。
2.3偏载
多悬吊点的电子吊秤应符合JJG555-1996中4.5.2的规定。
2.3多指示装置
电子吊秤的不同指示装置与打印装置之间示值之差应为零。
3检定标准器
检定电子吊秤用的标准器的误差,应不大于电子吊秤相应称量大允许误差的三分之一。标准砝码的替代,应符合JJG555-1996中5.6.2规定。
4鉴别力
在处于平衡状态的电子吊秤的吊钩或其他承载器上轻缓地放上或取走1.4e的砝码时,原来的示值应不变。
5由影响量和时间引起的变化量
电子吊秤应在满足6.1、6.2、6.4、6.5.3的要求。
5.1温度
如果在产品说明书中没有没有特殊的工作温度,则电子吊秤应在-10~40ºC温度范围内保持其计量性能。特殊的工作温度范围不得小于30ºC
5.1.1
当环境温度每相差5ºC时,秤零点或零点附近示值变化应不大于一个检定分度值e
5.2 供电电源
电子吊秤使用电网电源供电部分,在电源出现下述变化时仍能符合计量要求。
a 按电子吊秤规定的电压变化-15%-+10%;
b 按电子吊秤规定的频率变化+-2%
使用电池供电部分,当电池欠压而可能是示值误差超过大允许误差时应有报警指示或自动停止工作。
5.3 时间
5.3.1 当任一载荷加在秤上,平衡稳定后立即读到的视值于其后30min内读到的视值之差应不大于大允许误差的值。
5、3、2 卸下加在秤上30min的载荷后,视值刚一稳定其回零偏差应不大于0.5e
5.4 电子吊秤在经受JJG555-1996中8.4.3规定的干扰时,干扰与无干扰的质量示值之差不应超过e或能觉察出显著干扰误差并应作出反应。
上海吊磅秤 电子吊钩秤